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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回應勞工團體「五一」訴求,將審慎研議與處理。
  公告時間  2018-05-01

勞工團體在「五一勞動節」表達的心聲及訴求,勞動部對此表示感謝與尊重,並將以積極、開放的態度,研議各項訴求或建言,並保持暢通的溝通管道,以審慎的態度妥善處理。以下謹就近日各界所提訴求說明如下:
 
有關公投護勞權及反過勞部分: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正係秉持安全與彈性原則,讓輪班換班間距11小時規定可以正式上路、加班補休入法、特別休假得依勞工需求選擇遞延,並透過政府把關、企業內部自主協商及行政監督等多重把關,以具體保障勞動權益。《勞動基準法》新制自107年3月1日施行後,沒有空窗期,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勞動部也會加強勞動檢查,以保障勞工勞動權益。
 
關於《最低工資法》立法進度及基本工資調整部分:勞動部正在研訂《最低工資法》並與各界討論,俟獲得共識後入法,讓制度更為健全。於《最低工資法》完成立法前,依照現行基本工資審議制度,勞動部將於今年第3季邀集勞、資、學、政四方委員召開會議,檢討基本工資。自105年以來,每月基本工資已由20,008元調整至107年1月1日實施之22,000元,2年來調整2次,累計調幅達9.72%。每小時基本工資已由120元調整至107年1月1日實施之140元,2年來調整3次,累計調幅達14.72%。
 
有關勞保年金維持現制部分:本次行政院所提勞保年金改革草案,已採循序漸進方式滾動檢討,僅先就制度面作必要性之微幅調整,並將政府撥補及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明定,以確保勞工之給付權益,目前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
 
關於擴大工會組織率及保障工會活動權部分:勞動部刻正辦理《工會法》修法方向評估作業。在完成修法作業前,已訂定各項補助措施,協助勞工籌組工會,並與各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強化工會組織發展。另為保障各種工會行使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勞動部已設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之救濟制度,以迅速回復穩定之勞資關係。
 
對於勞工董事法制化部分:為發展產業民主制度,公司治理本應鼓勵勞工多方參與,勞工董事機制為可行之途徑之一,惟勞工董事法制化涉及《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等相關法令修訂,須再凝聚社會共識。
 
另外,亦有勞工團體建議應全面兌現和落實總統六大勞動政見,勞動部再次表示感謝各界之督​促與建言,後續會秉持積極態度予以研議,期能儘速完全落實總統政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