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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活到老、領到老」無年齡上限。
  公告時間  2018-05-10

為保障退休勞工的經濟生活,政府於98年開辦勞保年金制度,迄今已邁入第10年,截至107年4月止,已逾111萬人受惠,累計核發金額逾8,526億元。勞保局表示,勞保條例明定,退職勞工年滿60歲(採逐步調高機制至65歲)、保險年資滿15年,得月領老年年金,活到老領到老,且年資愈久領愈多。勞保局也提醒近來網路流傳的諸多年金改革謠言,如「勞保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延後至70歲,年資未滿25年就無法領年金」、「領到80歲後會停發年金」等,均非事實,呼籲勞工朋友切勿採信,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隨著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勞保制度已邁入成熟期,未來符合老年給付請領條件者將逐年成長。經統計本(107)年1月至4月老年給付新請領件數及核發金額,分別較去(106)年同期減少24.19%及21.70%,顯示目前請領狀況穩定。勞保局將持續嚴密監控勞保財務狀況,以利基金永續經營。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有關勞保年金改革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官網」(網址:www.mol.gov.tw)的「首頁/勞保年金改革說明專區」查詢,切勿聽信網路不實謠言而損及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