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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族重返職場工作,雇主可申報其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以保障權益。
  公告時間  2018-09-18

臺灣已邁向高齡化社會,有越來越多已經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退休族,因為經濟或興趣等因素,而重新投入職場。勞保局表示,這樣的員工雖然不能再參加勞保的普通事故保險,但雇主仍可以申報這些員工參加勞保的職業災害保險;此外,如果僱用的是超過65歲且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的員工,同樣也可以申報其參加勞保的職業災害保險。這些退休族勞工的保險權益,雇主一定要特別留意。

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雇主負擔,雇主為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的勞工負擔少許的保險費,萬一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即可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以減輕勞工在傷病復原時期的生活負擔,避免造成個人和其家庭的經濟壓力。而從勞保獲得的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可以抵充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的雇主職災補償責任,減輕雇主負擔,讓事業單位能永續經營,提供勞工和雇主雙贏的保障。

勞保局另外提醒,雇主申報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之員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時,應填具「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並正確勾選申報表內「已領取社會保險給付之種類」的欄位,勿使用一般勞工保險加保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