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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即日起提供新成立工會獎勵金,以鼓勵勞工成立工會。
  公告時間  2019-04-09

為推動勞工組織工會,營造有利籌組工會友善環境,勞動部即日起提供新成立工會獎勵金,挹注工會於初成立階段必要資源以維持正常運作,以鼓勵員工加入,強化工會協商實力,進而與雇主透過協商保障會員權益。

勞動部表示,過去於輔導勞工籌組工會時,常發生工會成立初期,相關會務運作資源不足,難以招收會員或無法維持會務正常運作;本部為營造更有利工會組織運作環境,於本(108)年3月12日訂定發布「勞動部獎勵工會成立要點」,提供108年(含以後)新成立的工會最高新臺幣10萬元獎勵金,此外,為避免獎勵工會成立措施造成既有工會會員另行組織工會造成工會力量分散,對於新成立工會之連署發起人,除要求應為受僱勞工外,另應符合「未具有其他工會會員身分」及「所屬事業單位未成立企業工會」的條件。勞動部並強調,工會成立後,應努力爭取勞工加入工會,才能強化工會實力,為會員爭取權益。因此,本次公告的獎勵要點,除於工會成立之初給予10萬元獎勵金外,另工會成立起2年內,如有組織範圍內可加入工會人數之半數以上加入時,可再向勞動部申請10萬元獎勵金。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過去勞工籌組工會到初成立工會階段,如有工會或相關勞工團體協助,以「母雞帶小雞」的方式協助勞工,可明顯縮短勞工籌組工會的摸索期。因此,本次獎勵措施並有提供工會及勞工團體最高5萬元獎勵金,希望促使工會或勞工團體,多致力於協助勞工成立工會,以輔導更多工會成立,確實發揮勞工集體力量。

勞動部特別提醒,符合獎勵要點的工會,即日起可於「勞動部網站—便民服務(捐補助專區)」(www.mol.gov.tw)下載相關申請表格,如有相關疑義,可電詢本部承辦窗口(電話:028590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