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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持續完善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全力維護勞工朋友勞動權益。
  公告時間  2022-05-10

勞動部持續要求勞資爭議調處品質及強化法律扶助效能,據統計資料顯示,110年勞資爭議件數計2萬4千餘件,透過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調處人員之努力,整體勞資爭議調解成功率逾5成;另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自本(111)年5月1日施行,已同步將事業單位未依災保法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致勞工受有損失之情形修正納入法律扶助範圍,勞動部將繼續精進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全力維護勞工應有權益。

 

勞動部說明,為提升勞資爭議調解之效能,努力推動多項行政措施,除建置調解人管理系統及編印勞資爭議調解參考手冊,以維持調處人員之調解品質外,每年持續補助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費約新臺幣2,500餘萬元、培訓約30位新任勞資爭議調解人、補助約150位調解人意外險保費及提供約400件調解案件指派律師陪同協助爭取權益,期從各面向協助地方政府妥善處理勞資爭議,使勞工獲得迅速、有效及經濟之協助,以確實發揮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定紛止爭之功能。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以110年度勞資爭議案件為例,爭議類型屬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者佔99.6%,其中以「工資爭議」佔41.3%居首,其次為「給付資遣費爭議」佔25.3%,第三則為「契約爭議」佔7.2%。另在爭議處理單位部份,透過地方政府處理勞資爭議約佔4成5,其餘約1萬4千件案件由民間團體協助處理;整體而言,90.4%案件由獨任調解人調解,整體調解成功率逾5成,平均調解天數則約為17日,由此可見民間團體及獨任調解人的協助,確實分擔地方政府處理案件之量能,已為勞資爭議處理機制中不可或缺之重要夥伴。

 

勞動部另補充說明,為因應今年5月1日災保法施行,勞動部現今積極向事業單位宣導及加強要求落實災保法相關規定,以保障勞工工作權益,另為能避免仍有事業單位未依災保法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致勞工受有損失之情事,已同步將此違法情形修正納入法律扶助範圍,以使法律扶助措施更臻完善。

 

勞動部最後強調,將因應實務需求隨時檢討及增置各項措施,今年除已著手研商各項補助經費運用之合理性外,亦刻正規劃擴大專業律師陪同勞工調解之扶助範圍及研議與地方政府合作於事業單位內部發生重大勞資爭議初期即指派專家進入輔導,以穩定勞資關係及安定社會;勞動部將本諸保障勞工權益之職責,持續完善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全力維護勞工朋友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