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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的不當勞動行為
unfair labor practice by employer
作者 潘世偉/中國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
意指雇主對於勞工及工會在集體勞資關係中行使其正當權利所進行的干預或阻礙之行為。
一般而言可以區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針對勞工或工會行使其結社自由權時的雇主不當行為;一種是針對勞工或工會行使其集體協商權時的雇主不當行為。以結社自由權為例:如雇主對於勞工籌組或參加工會給予不利待遇,或是以威逼、恐嚇、利誘等手段,干預工會幹部行使其權利等。
以協商權而言,例如雇主不以誠信的態度與工會進行協商,或是在協商過程中,干預或騷擾工會協商權之行使,使工會無法正常協商等。對於是否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通常會依據事實經過並且依據各國法定程序進行判定。
一般而言可以區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針對勞工或工會行使其結社自由權時的雇主不當行為;一種是針對勞工或工會行使其集體協商權時的雇主不當行為。以結社自由權為例:如雇主對於勞工籌組或參加工會給予不利待遇,或是以威逼、恐嚇、利誘等手段,干預工會幹部行使其權利等。
以協商權而言,例如雇主不以誠信的態度與工會進行協商,或是在協商過程中,干預或騷擾工會協商權之行使,使工會無法正常協商等。對於是否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通常會依據事實經過並且依據各國法定程序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