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初入職場受僱者之薪資水準,勞動部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及公教人員保險等大數據資料,編算畢業生初入職場之受僱人員(以下簡稱初任人員)薪資統計註1(以下簡稱本項統計),供各界參考應用。主要統計結果摘述如下:
一、初任人員特性
(一)111年初任人員教育程度為大學以上者占89.6%
依本項統計定義(詳見三、附錄)之統計結果,111年初任人員16.9萬人,男性占46%,女性占54%,教育程度以大學占73.2%最多,研究所占16.4%次之,二者合占89.6%,另高級中等(高中、高職)占7.3%居第三,專科僅占2.7%。任職之公司規模為中小企業者占52.3%,大企業註2及其他占47.7%。
(二)大學畢業之初任人員以女性較多,研究所以男性較多
受畢業生之性別結構影響註3,111年各教育程度之初任人員中,專科及大學之女性分別占76.7%及57.8%,均高於男性,高級中等(高中、高職)及研究所之男性則分別占57.5%及61.3%,高於女性。
(三)初任人員以從事製造業占22.3%最多
111年初任人員以從事製造業占22.3%最多,批發及零售業占18%次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占11%居第三,其餘占比較高之行業包括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8.5%、住宿及餐飲業7.8%、教育業7.2%。
二、初任人員薪資
(一)111年初任人員月薪平均為3.4萬元,為基本工資者占2成4
111年初任人員薪資(均為月薪,以下同)平均為3.4萬元,較110年增加2千元或5.6%,為工業及服務業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4.7萬元註4之71.7%註5。高級中等(高中、高職)初任人員薪資平均為2.7萬元,大學為3.1萬元,研究所則為5萬元;另初任薪資為基本工資(25,250元)人數占比為24.2%,較110年(24,000元)減少1.8個百分點,其中高級中等(高中、高職)為54.5%,大學為24.9%,研究所為4.1%。
(二)女性初任人員薪資約為男性9成,以研究所之兩性薪資差距最大
111年女性初任人員平均薪資3.2萬元,為男性3.6萬元之89.7%,較110年下降1.1個百分點。就各教育程度觀察,專科以下兩性薪資相近,大學之女性3.1萬元為男性3.2萬元之97.1%,而研究所女性4.5萬元為男性5.3萬元之85.6%,二者差距7.6千元,為各教育程度之冠,應與研究所畢業男性初任人員中,就讀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者占62.2%,女性占25.1%,致男性從事薪資較高之科技、工程領域人數較多有關。
(三)初任人員以從事製造業薪資4萬元最高
111年初任人員以從事製造業薪資4萬元最高,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3.9萬元次之。與110年相較,以製造業、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均增加3千元較多,增幅均逾7.5%。
(四)大學畢業之初任人員以就讀醫藥衛生學門薪資3.8萬元最高,研究所以資訊通訊科技學門6萬元最高。
111年大學畢業之初任人員以就讀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薪資3.7萬元最高(其中醫藥衛生學門3.8萬元)、教育領域3.6萬元次之;研究所以就讀資訊通訊科技領域(學門)薪資6萬元最高、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5.6萬元次之(其中工程及工程業學門5.8萬元)。
(五)研究所初任人員之高低薪資差距較大
111年初任人員之薪資中位數3萬元,較110年增加2千元;與平均數3.4萬元相較,比值為0.87,其中大專及研究所之薪資中位數各為3萬元及4.7萬元,相較平均數之3.1萬元及5萬元,比值各為0.95及0.94,由於薪資平均數易受極端高薪者影響而走高,故薪資中位數與平均數相近,代表同一教育程度之極端高薪者係屬少數。另就高低薪資差距(第9十分位數與第1十分位數差距)倍數觀察,全體初任人員為1.9倍,大專1.6倍,而研究所為2.4倍。
(六)110年初任人員於111年12月尚在職者薪資平均增加6千元
110年初任人員之111年12月薪資(當月尚在職者)平均為3.9萬元,較其初任薪資3.3萬元增加6千元或18.4%;其中110年初入職場薪資為基本工資24,000元之人數占比23.2%,111年12月薪資為基本工資25,250元之人數占比降為16.2%。按特性別觀察,以男性、研究所畢業之初任人員薪資分別增加8千元、1.1萬元較多。
三、附錄
(一)統計定義
- 初任人員:近二年之一定年齡以下未升學畢業生,於統計年間首次提繳勞工退休金、投保公教人員保險之全時受僱工作者。為避免薪資受年齡及長期工作經驗影響,依5歲年齡統計級距設定年齡上限,其中高級中等(高中、高職)及專科24歲以下,大學及碩士29歲以下,博士39歲以下。
- 薪資: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公教人員保險俸(薪)額設算薪資。
(二)編製方法
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檔、新生檔與本部勞工退休金提繳檔、銓敘部公教人員保險檔連結,篩選統計對象,再以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公教人員保險俸(薪)額編算初任人員薪資。
(三)附表
註1:本年統計範圍擴及非7月畢業(如延後畢業)者及公教人員等,不宜與111年4月所發布資料進行比較。
註2: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中小企業係指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大企業及其他係包括大企業及政府機關、學校等非中小企業者。
註3:依教育部統計,110年專科、大學及研究所(碩士及博士,不含在職專班)畢業之女性占比分別為72.7%、52.7%、42.3%,111年分別為73.3%、52.1%、42.9%。
註4: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統計,111年工業及服務業本國籍全時員工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為4.7萬元。
註5:為使比較基礎一致,初任人員薪資未計入任職於政府機關、學校及從事農林漁牧業者。
※相關完整說明圖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