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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新制上路,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率隊勞檢,積極維護勞動權益。
  公告時間  2018-03-01

《勞動基準法》新制自即日起施行,為展現政府執法決心,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日在新法施行的第一天率領職業安全衛生署同仁,會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前往「國光客運臺北車站」進行勞動條件聯合檢查,強調維護勞動權益絕對不容妥協,並責請各地方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加強勞檢,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應確實遵守法令,創造勞雇雙贏。

勞動部指出,當前適逢春暖花開之賞花季,且清明連假也即將來臨,交通運輸業者負有公眾服務及公共安全之重任,需疏運大量旅遊民眾,因此特別挑選「國光客運公司」之賞櫻行程進行抽查,檢查結果發現,該公司雖有採取「雙駕駛」避免疲勞開車,值得肯定,但仍發現部分勞工連續出勤逾8日,以及未依法記載出勤情形等狀況,共計有2項缺失,將依《勞動基準法》進行裁罰;許銘春部長在現場除要求該公司應立即改善外,也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儘速進行複查,以確保駕駛有良好的身心狀態,同時也能保障乘客安全。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說,捍衛勞動權益是個人最為堅定的信念,對於《勞動基準法》規範的最基本保障,事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侵害,執法也不會有空窗期,自即日起優先實施勞動檢查對象為:

一、影響層面廣泛或涉及公共安全之業別(包括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養護機構、保全服務業等15項專案)。

二、勞工具體申訴案件。

三、採用例假、加班時數及輪班間隔彈性放寬之行職業並經備查者(如國公營事業、水電燃氣業、石油煉製業、旅行業等)。

四、具高工時或過往高違規行業。對於檢查發現有違法情形的事業單位,除將處以新臺幣2至100萬罰鍰及上網公布外,也都會落實複查機制,督促事業單位確實改善。

勞動部表示,員工為企業最重要的資產,給予員工良好勞動條件及待遇除可提升企業競爭力外,也可提升企業形象,事業單位應確實遵守法令,而勞工朋友如發現事業單位有違法情形損及自身權益,也可透過「1955」的24小時申訴專線,或就近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政府機關會積極協助保障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