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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於今日公布「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107年第3季登錄備查統計數據。
  公告時間  2018-10-12

勞動部公布本季(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 「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登錄備查統計數據,登錄加班時數調整計278家、197,116人次,輪班換班休息時間調整計2家、1,873人次,例假調整事業單位計66家、12,357人次。各季統計可至勞動部網站《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https://www.mol.gov.tw/topic/34395/35026/37331/)查詢。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第34條第2項但書及第36條第4項規定,實施「加班彈性調整」、「輪班換班間距例外調整」、及「例假七休一例外調整」,均應完備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法定程序,並非僅經勞工同意後即可調整,且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併應向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此外,縱屬公告指定適用「輪班換班間距」及「例假七休一」調整規定者,仍應符合公告內所定特定情形,始得實施。至於未報備查者,各地方主管機關得依違反各該規定處罰。

勞動部強調,有關例外彈性規定之運用,係透過政府把關機制、企業內部自主協商機制,以及落實行政監督之多重把關,保障勞工勞動權益。雇主如違反法令,經查證屬實者,除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外,主管機關並應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以維勞工權益。